耐心地剖析着底层的商业逻辑,“只要这首歌火了,哪怕一分钱版权费收不到也没关系。我们可以拿着这首歌的知名度,去给歌手接全国各地的商业演出。比如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开盘、大型商场的周年庆、各种企业的年终年会。”
陈总在旁边补充道:“没错。一个毫无名气的新人,出场费可能就两三千块。但只要他有一首爆款歌,出场费瞬间就能飙升到十万甚至二十万一场。如果一个月能跑十场商演,那就是一两百万的收入。”
听到这二位这么一提,林渊眼睛瞬间一亮,对呀,自己的年会不就可以把这些歌手全部请到台上吗?
反正是自己弄年会,环节自己来,就当演唱会开。而且完全可以发挥想象力嘛。反正华国好声音的决赛也是要包一个大场地,搞一个类似演唱会的形式,那么完全可以把两者结合一下嘛。
想到这里,林渊笑了笑,继续开口问道:“那公司和歌手是具体怎么分成的?”
“这就是行规了。”张总笑了笑,“对于没有根基的新人,签约年限一般都是五年起步,甚至是八年、十年。因为前期公司承担了全部的制作和几百万的试错宣发成本风险,所以前三年的商演和代言分成,往往是公司拿八成甚至九成,歌手只能拿一到两成。等过了前期成本回收阶段,或者歌手真正跻身一线了,才会重新坐下来谈合同,改成四六分或者五五分。”
林渊听到这里,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前世刷龙王短剧的时候,各种什么 SSS 级合同、什么 D 级合同,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。
就是你有什么样的资源,如果你真的很牛逼,自己能发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,有了商业价值,那么就给你升资源、升咖,给你更多的预算。
说白了,音乐圈的本质就是一个重资产宣发的风险投资。很多公司花几千万签一百个新人,只要赌中了一个能写出爆款歌的,靠着疯狂走穴商演就能把所有的亏损全填平。
而这种风险在林渊面前完全不存在,因为他带着答案倒推过程,亏不了一点。
别人需要花几百万去试错买歌、猜市场喜好,但他不需要。他脑子里装着未来十年所有必火的神曲。
至于线上推广,完全可以把后来的音综全部做起来,只要自己这里的商业模式足够成功,收视率足够高,让这些签约自己音乐公司的艺人。可以直接去节目上当踢馆歌手。
当初李荣浩不就是这么起来的吗?想到这里,主角再次想到了一个人。对啊,好像有个叫邓紫棋的,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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