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是一个做服装的老板,姓唐,叫唐志强,和一个做鞋帽的老板,姓彭,叫彭友良。唐志强注册了一个商标,图案是一只展翅飞翔的海鸥。彭友良在自己的产品上也用了一个类似的图案——也是一只展翅飞翔的海鸥,只是翅膀的角度略有不同。唐志强认为彭友良侵犯了他的商标权,要求彭友良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。彭友良则认为自己的商标是自己设计的,不存在侵权。
两个人吵到了陆原面前。
陆原让双方把商标注册证、设计稿、产品样品全部拿出来,放在桌上对比。他仔细看了几分钟,然后说了一句:“唐老板,你的商标是去年三月注册的。彭老板,你的商标是去年六月开始使用的。从时间上看,唐老板在先。”
彭友良的脸色变了。
“但是,”陆原话锋一转,“彭老板的商标跟唐老板的商标虽然有相似之处,但并不构成实质性近似。翅膀的角度不同,整体的构图也有差异。如果去打官司,唐老板不一定能赢。”
唐志强的脸色也变了。
“所以,我的建议是这样的——彭老板,你把商标稍微修改一下,加大跟唐老板的区别。唐老板,你撤回投诉,不再追究彭老板的赔偿责任。大家各退一步,和气生财。”
彭友良想了想,点了点头。唐志强也点了点头。
又一场纠纷,十五分钟解决。
第三起纠纷,员工跳槽。
当事人是一个做电子的老板,姓薛,叫薛明辉,和一个做通信的老板,姓姜,叫姜涛。薛明辉的一个核心技术员跳槽到了姜涛的公司,带走了薛明辉的一些技术资料。薛明辉认为姜涛挖了他的墙角,窃取了他的商业机密。姜涛则辩称,是那个技术员主动找的他,他并不知道对方带了资料过来。
两个人吵到了陆原面前。
陆原听完双方的陈述,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了一句:“薛老板,你有证据证明那个技术员带走了你的技术资料吗?”
薛明辉支支吾吾:“我……我有证人……”
“证人能上法庭吗?”
薛明辉沉默了。
“姜老板,你有证据证明你没有主动挖人吗?”
姜涛也沉默了。
陆原靠在椅背上,看着他们,说了一句:“你们两个,都没有确凿的证据。但我给你们一个建议——薛老板,你跟那个技术员签过竞业限制协议吗?”
薛明辉愣了一下:“签……签过。”
“那就好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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