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公司的邮件不是购买合同,只是一封询价函。
江知微先核验域名、公司注册信息和采购人的公开履历,确认不是营销公司假借海外名义制造热搜,才把邮件转进主创群。
对方需要三集英文样片、完整演职员署名、音乐授权地域、真实素材使用边界,以及无障碍字幕说明。
其中最难的不是翻译,是权利链。
《旧灯之下》使用过梁梅的旧母带片段、档案影像和路演纪录。国内播放授权不自动覆盖海外,部分音乐也只签了本地区网络传播。
“有人会觉得,把中文字幕换成英文就能卖。”赵律师说,“真正要卖的是一整套可以跨境使用的权利。”
剧组没有急着报价。
周禾和陈放逐项核对剧本来源,老秦重新确认声音素材,梁梅对母带授权范围单独签字。程满的路演片段不在海外样片中,未成年人授权没有因为询价自动扩大。
第一版英文字幕很快出了问题。
“名字被拿走”被直译成名字从名单上消失,失去了署名和劳动归属的含义;“算账”则被翻成经济结算,像角色只想要钱。
江知微请来两名熟悉影视版权的译者,一人负责语言,一人负责行业语境。梁梅还要求样片保留听障字幕里的声音提示,不能只翻对白。
译者还保留了一份术语决策表。每个容易误解的词都附原场景、替代译法和选择理由,后续地区版本必须在同一张表上更新。这样即使更换字幕团队,也不会把署名争议翻成单纯的名气争夺。
对方看完样片,给出初步报价。
金额不高,只覆盖三个地区、两年点播权,却要求独家使用“沈砚作品”做宣传。
沈砚把这一条退回去。
“可以用主演名字,不能把作品归成我一个人的。”
采购方第二次修改,宣传口径变成“由沈砚主演、许南枝执导的《旧灯之下》”,编剧和主要创作者在详情页完整显示。
双方仍没有签约。
海外公司还要核验旧案素材是否可能引发地域性法律风险,剧组也要确认汇率、税务和二次剪辑权。询价意味着作品被看见,不等于已经出海成功。
平台却提前知道了消息。
当天晚上,“五毛剧海外疯抢”的通稿铺满营销号,报价被夸大十倍,还出现“十八国同步上线”的假海报。
江知微第一时间否认:“目前只有一家正式询价,三个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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