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砚看着他。
“不接。”
会议只开了十七分钟。
制片人留下了一份保密确认,要求双方不得披露报价与创意。赵律师没有直接签。保密可以保护未公开商业信息,却不能禁止当事人澄清自己从未签约,也不能让项目方继续用姓名招商后再以保密阻止纠正。
双方最后只确认:剧本、预算细节和未公开主创信息不外泄;对于姓名、肖像是否获得授权,任何一方都可以如实说明。工作室也不得借机公开项目全文来证明拒绝得有道理。
人走以后,财务负责人把两次谈判成本登记为未成交商务支出。内容组也保留了完整评估,不因项目拒绝便删除意见。将来若项目修改后重新送来,可以看新版本,但不能假装旧问题没有发生。
傍晚,营销号开始放消息。
第一版说沈砚索要八千万个人片酬,平台无法满足;第二版说他要求改成绝对男主,压缩林知夏戏份;第三版更像真的,称双方团队在分账比例上谈崩。
三条消息都引用“项目内部人士”。
工作室没有公布完整报价,只发布一份授权状态说明:未签演员合同,未进入片酬分配谈判,未提出删改林知夏戏份,项目方不得继续使用沈砚姓名招商。
林知夏团队随后独立发布声明:从未授权双人海报,未与沈砚团队讨论片酬分配。
两份声明发布时间相差四十三分钟,措辞也不同。
仍有人说这是配合默契的炒作。
林知夏晚上收工,发了一张剧本封面照片。不是《逆风追凶》,而是一部正在排练的舞台剧。配文只有一句:“今天练的是第四幕,不练没拿到手的戏。”
评论区有人追问她是不是被沈砚拖累。
她回复:“能被拖累的前提,是我先答应。”
这句话让“分账谈崩”的说法失去支点。
她没有替《逆风追凶》判断好坏,也没有号召粉丝抵制。项目可以继续找演员,观众也可以期待。没有达成合作只是商业结果,不必把每次拒绝都升级成正邪决战。
工作室随后提醒粉丝停止向已官宣演员追问是否“捡沈砚不要的角色”。角色不属于先收到邀约的人,更不因沈砚拒绝就自动低一等。把选择权还给演员,也包括不拿自己的选择羞辱接下项目的人。
出品方第二天删除了双人海报草图,却没有放弃项目。它宣布启动公开演员征集,并把“全剧本诚意邀约”写进宣传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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