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码头》的状态从暂停变成待补充。
平台内容中心要求补交七项材料:资金来源说明、主演档期证明、港区安全方案、编剧改稿记录、发行风险预案、供应商名单和“社会争议可能影响观众接受度”的评估。
前六项都有明确模板。
最后一项没有。
顾延让对方解释,社会争议是指陈牧声旧闻、工作室与盛闻的谈判,还是水军公司诉讼。项目经理只说,系统需要综合判断,不便逐项列明。
“那我们补什么?”
“补充说明你们已妥善处理风险。”
这句话几乎等于让工作室写一封自我检讨。可什么是妥善处理,谁来判定,写得再多也没有终点。
项目组没有拒绝补材料。
补件会议开了两个小时。制片部门原本建议先写一份态度柔软的风险说明,等项目恢复后再逐项争取;演员团队担心任何含糊承认都会在保险和商务谈判中变成正式依据。
江知微没有让谁凭立场投票。她把每种写法的后果列在白板上:承认陈牧声属于不可控风险,可能降低保险通过率;把诉讼写成已结束,会与仍在核验的SW-CM冲突;完全拒绝评价,又会被平台认为回避。
最后,他们只陈述可证实状态,不替尚未发生的舆情预判结论。
他们将七项逐条完成:资金说明写明现有首期款与缺口,不把未签投资算进预算;主演档期列为意向,不假装已定角;港区安全由职业顾问和场地许可共同确认;编剧改稿记录只公开版本变化,不公开创作私密草稿;供应商名单按数据权限和利益冲突分级。
至于最后一项,江知微只提交一页说明。
已核验的争议,依法处理;待核验的关联,继续保全;不以演员个人旧闻作为项目风险的唯一结论;任何附加要求请书面明确。
平台退回材料,备注“表达缺乏合作诚意”。
赵律师随即申请事实复核,要求平台指出哪一份材料缺失、哪一个字段不符合模板。平台客服最初将申请归类为商务投诉,三天后才转到内容中心。工作室把转交时间也记入制作日志,却没有公布具体工作人员姓名。
内容中心第二次回复,承认前六项材料形式完整,争议只剩观众接受度。它给出两个可选证明:同类型项目历史数据,或具备可信来源的观众调研。
《第七码头》没有同类型成片,唯一能做的就是调研。
顾延看着那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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