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曼没有出现在镜头里。
她只用一封律师函,就让主控室里所有人停了三十秒。
函件要求节目删除与她私人账号、电话号码和旧邮件有关的内容,并警告任何未经核实的影射都可能构成名誉侵权。文件末尾附着一份身份声明:周曼已退出星灿日常经营,不参与审判夜策划,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以她的名义联系节目组。
周明远马上说:“既然本人否认,就该把刚才的批注撤掉。”
核验编辑摇头:“本人否认也是一项材料,不能自动覆盖原记录。”
大屏分成两栏。
左边是已核验的文档修订信息,右边是周曼的最新声明。中间状态依旧为黄:账号绑定信息存在,实际操作者未知。
主持人问周明远:“你是否知道‘审判夜’这个内部代号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你是否与周曼保持联系?”
“私人问题,我拒绝回答。”
拒答被如实标出,没有被包装成默认承认。
裴制片不满意。他想让主持人连问三次,再用周明远沉默的近景制造压力。程屿却切回材料页,不准导播追脸。
“拒答就是拒答,不是认罪。”
节目继续核对律师函的发送路径。
函件确实来自一家正规律所,电子签章也真实。但律所说明,他们只负责发送委托人确认后的文本,不清楚节目现场的技术情况。委托由境外加密邮箱转入,身份文件经过远程见证,联系电话则由一名国内代理人提供。
代理人的号码,出现在节目招商部门过去一周的通话清单里。
接听人备注不是周曼,而是“顾问W”。
主办方招商总监被临时请入核验室。他承认通过顾问W接触过一家拟投放品牌,对方提出过三个要求:保证旧合同进入首轮、让沈砚最后出场、在沈砚回应前播放一段未经公开的视频。
“我没有答应最后一条。”招商总监说。
程屿调出流程修订记录。
三条要求,全都曾进入过台本。
第一条仍在执行;第二条被保留为“节目节奏需要”;第三条被核验规则拦下,视频尚未获得材料编号。
招商总监脸色发白:“流程不是我改的。”
“没人说是你改的。”核验编辑提醒,“请只回答你知道的部分。”
他沉默很久,终于交出一段通话录音。电话里的人使用了变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