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回了寥寥几封。不是不想回,是不知道怎么回。我能说什么?说我又打了败仗,说我的兵只剩下一半了,说我连一顿饱饭都让他们吃不上?”
“后来呢?”程振邦问。
“后来,她在汉口嫁人了。嫁了个茶叶商人,日子过得安稳。这封信是她去年秋天写的,辗转了半年才送到我手上。她没有怨我,只说望我保重。我读了三遍,一个字都回不出来。”沈砚之忽然笑了一下,那笑容在雨里显得又苦又涩,“老程,你说我这种人,是不是不配有人等?”
程振邦没有回答。他从口袋里摸出半包被雨水泡烂的纸烟,扯出两根还算完整的,递给沈砚之一根。沈砚之接过烟,凑在程振邦的火柴上点燃,吸了一口。烟雾混着雨雾,很快就被风吹散了。两个人蹲在山头上,一根烟抽了很久。雨小了一些,赤水河的水声愈发响亮,轰隆隆的,像远方在打雷。
“我老婆也不等我了。”程振邦忽然开口,声音闷闷的,“上个月收到家信,说她带孩子回娘家了。我丈人是直隶的乡绅,一直看不上我这个当兵的。她说她等了我八年,八年里我在家待的日子加起来不到三个月。孩子都不认识我,管隔壁邻居叫爹。”他把烟头弹进雨里,站起身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泥,“但我不怨她。嫁给我们这种人,是她命不好。”
河对岸的北洋军忽然放了一枪。子弹划破雨幕,打在他们身后十米远的树干上,溅起一片木屑。程振邦本能地伏低身子,手已经摸上了毛瑟枪的枪栓。沈砚之却没动,依然站在山头最高处,望着河对岸的灯火。那颗子弹对他而言,连警告都算不上。北洋军每天都会放几枪,不是为了打人,是为了提醒他们——我们在这儿,你们过不来。
“老程。”
“嗯?”
“等这一仗打完,如果能活着回南京,我想去找她。”沈砚之转过身,看着程振邦,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不属于军人的柔软,那层坚硬的外壳在雨水中裂开了一条细缝,露出里面滚烫的岩浆,“不是去抢人。就是想当面跟她说声对不起。欠了她十年,好歹还一句交代。”
程振邦正想说“行,我陪你”,话还没出口,忽然听见山下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通信兵小李连滚带爬地冲上山头,满脸雨水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,军装的膝盖处磨破了两个大洞,露出血淋淋的皮肉——他是从山脚一路爬过来的,腿已经跑软了,站都站不直。
“师长!”小李哑着嗓子喊,“山下来了一队人,说是友军,要见您!”
友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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