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。
红姨提出从旧港劳工协助预算给一笔困难补助。黎真反对把补助写成结清工资,怕替真正欠款人消灭债。最后公司协助工人向队长遗产事务申报,提供班表与总包付款证明;另以不影响申报的交通和法律援助支付小额费用。工人没有拿到七夜全款,却得到证据,不必按“青川已补偿”放弃原权利。
又有一名文印店老板拿来十二张未结发票,总额不到两万元。十张能在贸易行档案找到,已经现金支付,只因店里旧账未盖“收”;两张确实漏付,工作成果仍在。我们不因为十张重复便说老板全是骗子,也不因两张真便把十二张全付。两张加合理迟延结清,十张用收款人笔迹、现金簿和当年银行取现作对照,老板在更正单上保留异议。
方启荣每天坐在旁边,看过去自己觉得“不值当单列”的小事一件件占掉半天。
“若当年都这样核,公司早停了。”他说。
“当年不用每件开二十人会。”我回答,“写收款人、项目和成果,只多几分钟。”
“月底一百多笔,几分钟也很多。”
“所以要人和系统,不是留一把椅子。”
方启荣问,新公司会不会也因要快再找另一只B.L.。我说会有这个诱惑。区别只能靠每次有人发现一只格承担太多时,能暂停、拆开,并且暂停的人不会被立刻开除。
“你会让人暂停你?”
“章程先写。”
他笑得有点苦:“章程也是你签。”
方启荣在联络处待满第一个月后,主动交来一份求职证明草稿。
不是青川替他推荐,而是新雇主要求旧单位说明他是否经手过挪用、伪造和未结债务。若我们只盖“任职属实”,对方会从B.L.传闻里补最坏答案;若写“无重大问题”,又在替他洗掉已经查明的责任。
黎真拟了四项:任职时间与岗位;曾参与贸易行旧账归并;已确认的问题包括主体混记、授权延迟关闭和管理责任;未发现他侵占已核资金,调查与清算配合持续。不能写他绝无其他问题,也不能把假死损失和所有B.L.动作都扣在他身上。
方启荣看完问:“这样谁还敢用我?”
“需要一名普通应收文员的公司会问你现在能不能把客户、项目和付款分开。”黎真说,“想找一名替老板什么都并进去的公司,也许不敢。”
“两种公司工资不一样。”
“代价也不一样。”
他拿走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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